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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创建时间:2021-05-24 02:3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次举办的竞赛规格最高、参与人数最多、技能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大赛,将成为国家层面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标志性品牌项目。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是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路径,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进程中一件强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大事,既有利于集中展现一线养老护理员的工匠精神和动人风采,有效提升养老护理员的社会认同度和美誉度;又有利于选拔高技能人才、激励技能人才成长,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激发广大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还有利于聚合各方力量,释放政策红利,尽快形成共同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本次大赛分为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地市级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于2021年5月—7月开展,省级选拔赛于7月—9月开展,全国决赛将于11月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大赛为专项赛,设置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项目,为单人赛项,竞赛内容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大赛要求参赛队员必须是从事养老服务工作2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省级选拔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地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选拔赛产生,全国决赛参赛队员应当通过省级选拔赛产生。每支参赛队由4名队员组成,队员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大赛全国决赛将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2名、优胜奖若干名,一等奖选手可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一、二等奖选手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大赛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大赛组织实施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优秀教练”、“优秀工作者”证书。

  5月21日,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启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民政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卫星网络系统已覆盖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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