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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民政部规划财务司于2009年1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复审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救灾司等部门的领导,以及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和《标准》编制组全体成员。会议由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陈越良主持。
会上,复审专家对《标准》(报批稿)进行了充分讨论、认真评议。与会专家对编制组充分吸收审查会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标准》(送审稿),并形成《标准》(报批稿),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标准》结构完整、章节合理,论证充分、测算严密,表述清晰、操作性强。同时,为了使本建设标准在审批和执行过程中更便于操作,与会领导和专家对《标准》(报批稿)中个别用语及用地测量方法提出了修改意见。
最后,复审专家组一致认可《标准》(报批稿)的编制成果并原则通过。同时,希望编制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尽快对《标准》(报批稿)作必要的修改与完善,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审批,颁布实施。
起草小组成员陈刚、王莉莉、董彭滔、欧阳铮参加了会议,并回答了专家组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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