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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陈传书

日期:2009-02-06           来源:科研中心          浏览次数:416

同志们:
    昨天下午大家列席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和李学举部长的报告,对当前老龄工作的形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今年的老龄工作任务有了比较具体的了解。今天我们接着召开省级老龄办主任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和总结去年工作,研究和部署今年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08年老龄工作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老龄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国老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健全,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努力使全体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加快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稳步提高。全国已有5293万城镇离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729个县(市)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5个省的464个县(市)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7个省的 1201个县(市)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覆盖老年群体,1514.5万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68.9万老年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北京、天津、上海等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或“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率先实现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老年群众的全覆盖。
    (二)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推开,逐步向农村延伸。去年初,全国老龄办联合9个部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方针和工作目标。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山东、吉林等地出台居家养老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创新体制机制,致力于构建城乡全覆盖的为老服务体系。
    (三)老年优待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惠民措施日显成效。各地积极贯彻21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大力弘扬了敬老爱老助老精神,实实在在地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到目前为止,31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优待范围遍及就医、乘车、通讯、商业等诸多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广大老年人得到更多实惠。去年,全国老龄办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13个部委对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推动了老年权益和优待政策的落实。
    (四)基层工作逐步加强,老龄机构自身建设取得进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强化基层老龄机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基层老龄工作更加活跃,各项老龄政策得到更好落实。全国已有2303个县(市、区)建立了专门的老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8000多人。甘肃、广东等省(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浙江、黑龙江等省颁布实施了基层老年人协会管理办法,推动了基层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
    (五)特色文化活动日益丰富,老年精神生活更加多彩。全国老龄办、教育部等五部委深入开展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全国老龄办、文化部、广电总局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各地普遍开展广场老年文化活动,吉林、江苏、湖北等地组织了大型老年文艺汇演,老龄文化体育活动已经成为基层老龄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的工作中,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在年初南方地区遭受的严重冰冻雨雪灾害、5月份汶川特大地震、8月份北京奥运等重大事件中,全国老龄系统从大局出发,反应迅速,行动坚决,显示了很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展现了老龄干部的时代风采。另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工作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于去年10月提交上级部门;老龄科研工作进步明显,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国际交流不断拓展,国际合作成效明显;银龄行动普遍开展,取得较好的社会影响;老龄信息工作得到加强,老龄统计指标体系正在修订。
    老龄战线取得的这些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老龄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老龄工作者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忠诚奉献的结果。2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老龄工作者以锐意开拓的进取精神和情系老龄的创新实践,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老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特别是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仍有相当多的老年人未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为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落后,面向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基层和农村的老龄工作相对薄弱,许多地方老龄工作机构组织不健全,影响了老龄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深入研究这些问题,致力于推动解决这些问题。推动解决老龄方面的问题,是老龄工作使命之所在、挑战之所在、任务之所在,也是全国老龄工作者的责任之所在、价值之所在、光荣之所在。
    二、关于2009年主要工作
    全国老龄委十一次全会已对2009年的全国老龄工作作了部署,具体体现在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李学举部长的工作报告中,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老龄办要紧密围绕老龄委决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老龄委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委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是本届政府召开的第一次老龄工作会议,也是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回良玉副总理亲自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良玉副总理的讲话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深刻分析了当前老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明确提出了老龄工作的新任务、新思路、新要求,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李学举部长代表全国老龄委所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去年的工作情况,具体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同志的重要发言,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老龄工作形势和任务。各省(区、市)老龄办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和贯彻,结合当地实际,安排部署好今年的工作。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会议精神,要切实抓好四个重点:一是加快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重点抓好体系完善和制度衔接,高度重视解决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着力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二是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和老龄事业,结合当前扩大内需,重点抓好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社会福利、文体活动设施和为老服务机构建设。三是加强农村老龄工作,重点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老龄事业的范围,切实保障农村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残疾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四是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重点抓好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和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着力做好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保中央政策落实的各项工作。
    第二,狠抓“十一五”规划落实,加快为老服务设施建设。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提出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迅速推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措施,确立了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目标。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发展的大背景,把握机遇,顺势而为,结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当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具体措施之中,力争在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投入上有所突破,在发展老龄产业政策上有所突破,在基层老年活动设施建设上有所突破,在老龄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上有所突破,在推进爱心护理工程方面有所突破,在解决老年人迫切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等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
    第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推动解决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议事协调机构开展工作的基本手段。本年度,我们要根据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会议精神,针对老龄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抓好调查研究。
    一是全面启动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老龄问题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预测到本世纪中期,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30%,届时有可能成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重的国家之一。面对如此严峻的老龄化趋势,究竟怎样准确分析人口老龄化的现象、原因和本质,怎样科学评估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广度、深度和久度,是关系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基本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重要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根据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会议精神,尽快启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积极研拟《国家中长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力争2011年召开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从全局高度作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学规划和战略部署。这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系统调研工程,各地老龄办要积极参与配合。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组织本地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战略研究。
    二是认真开展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方式调查研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努力使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奋斗目标,为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明确了方向和任务。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依然很低,全面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需要一个过程,随着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农村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是一个必须破解的难题。近些年来,京津沪以及其他省份的部分市县,相继采取非缴费型养老补贴等办法解决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对于提高无社会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是,各地制度设计的思路不尽相同,具体做法差别很大。为了防止养老保障制度碎片化引发新的矛盾,我们要重视对这一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给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调查研究。居家养老服务既需要政府推动,也需要社会参与,更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组织机构、专业队伍和长效机制。各地老龄办要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模式和长效机制作为一个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课题,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投入效能,增加市场特色服务供给,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向深入。
    四是认真开展老龄产业政策调查研究。发展老龄服务,一方面必须扩大政府投入的老年福利服务,另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与市场接轨的老龄服务经济,用科学发展观指引老年福利服务和老龄服务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前,为老服务项目缺乏分类,福利性、公益性与经营性的界限不够明晰,这是制约为老服务市场健康发育和老龄产业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要将为老服务机构的分类管理,规范运营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分门别类地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管理规则,为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铺平道路,为不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具特色的服务供给。
    五是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调查研究。老年人是相对特殊的群体,除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外,还应当在社会福利、财产继承、家庭婚姻、子女赡养、社会优待等方面享有更广泛的权利。我们要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代际关系相和谐、老年生活需求相吻合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作为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老年参与社会,老年社会优待、老年健康保护及老年监护制度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进程,力争把各地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老龄政策上升为法律。
    第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抓点带面促进基层老龄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是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胸中有思路、手里有典型”是指导基层老龄工作的有效方法。去年8月,全国老龄委下发了《关于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各级老龄办要以开展“双先”评选活动为契机,树立一批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达到以评促建、以典型引路推动工作的目的。一是抓老年人宜居社区示范典型。老年人的大部分时间在自己的住所和周围环境中度过,对居住条件、社区环境、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以及散步、健身、就医、购物、娱乐、交通等有着特殊的需求。打造适宜居家养老的新型社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必须采取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现代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地老龄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老年宜居社区指标体系,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改善老年居住环境和社区生活便利条件,为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二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典型。树立一批服务网络完善、体制机制科学、运营模式规范、人员队伍稳定、人民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引导居家养老服务越快越好发展。三是抓农村为老服务示范典型。发展农村老龄服务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明确要求。农村老年人生活方式与城市有很多不同,发展农村老龄服务是一个新的课题,各地要积极探索有效实施方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四是抓好为老服务机构示范典型。各级老龄机构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动为老服务机构优化运营机制,树立一批改革发展的先进典型,引导社会福利机构、涉老公益事业和老龄产业遵循各自规律健康发展。五是抓好基层老年人协会先进示范典型。据初步统计,全国基层老年人协会已有48万个,加强基层老龄协会规范化建设是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必须重视的工作。对基层老龄协会既不能采取行政化管理,也不可放手不管。要寓规范管理于扶持服务之中,加强宣传指导,培养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基层老龄协会更好地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推动老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一支力量。
    第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老龄事业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今年我们要重点组织好四项活动:一是围绕建国60周年、“国际老年人年”10周年组织系列活动。全国老龄办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老年人“歌唱祖国”大型歌会等重要活动。二是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加强道德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积极支持共青团、妇联、学校和社会各界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实践活动,把主题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三是积极支持各种与老年人有关的志愿者活动。继续与团中央联合开展“金晖行动”,组织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进一步搞好 “银龄行动”,组织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慈善事业和老年人互助帮扶活动。四是积极支持社会各界开展老年文化、老年体育、老年教育、老年学术交流、老年用品博览等各种有益活动。以具有重要影响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使广大老年人充实、健康、有保障地生活。
    三、加强老龄工作机构能力建设
    全国老龄委成立10年来,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逐步建立,老龄工作力量不断加强。但是,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问题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各地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理顺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增强机关履职能力作为重要任务抓好。
    第一,要认清老龄工作性质,着力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老龄问题不仅仅是老年人的问题,它涉及到国家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诸多方面,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政府工作的一部分、社会工作的一部分和群众工作的一部分,必须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构建党政军群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着力于完善党政领导、老龄委协调、各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的体制与机制。加强老龄工作,必须从更好地发挥各级老龄委议事协调职能做起。老龄委的职能更好发挥了,老龄办的作用也就相应突出了,其余问题就更加容易解决了。各地老龄办作为老龄委的办事机构,要深刻把握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规律和特点,以更宽的视野审视老龄问题,以更高的站位谋划老龄工作,积极主动地当好参谋助手,把老龄委日常工作做实做强,为老龄委会议多准备高质量的议题,为老龄委充分发挥议事协调职能搞好服务,把大老龄工作格局搞好搞活。
    第二,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地找准位置开展工作。各级老龄办要树立服务观念,立足于为老龄委议事决策服务、为成员单位推进工作服务、为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和为基层老龄工作服务。要强化全局意识,善于拾遗补缺,积极抓好综合调研与政策研究、为老服务与老龄产业、老龄宣传与老年群众工作、国际交流与国际项目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要克服单纯行政化的思想倾向,善于抓调查研究、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和社会工作。要密切联系基层老年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在关注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抓好老年人的“教、学、为、乐”,引导老年群众自治组织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增强老龄工作机构履职能力。老龄办应当成为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智囊团”,对机关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具有特殊要求。要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培养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把各级老龄工作的履职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日益发展,老龄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课题。针对我国老龄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现实,各地老龄办要注意跟踪国内外老龄问题研究的最新成果,努力占领老龄问题研究的制高点。理论研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于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可行性政策。各地老龄办特别是省级以上老龄办机关,要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环境氛围,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引导机关干部向研究型转变,努力培养一批老龄工作专家型人才,提高我国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老龄工作虽然面临的困难很多,但我们从事的是一项越来越凸显重要的伟大事业。让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出色完成全国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向祖国60周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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